中新社杭州10月29日电 (郭其钰)记者29日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28日对瞿某某侵害革命英烈名誉的行为,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瞿某某的民事责任。该案系中国检察机关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保护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
今年9月,西湖区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在某网络平台上有人销售侮辱、诋毁英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西湖区检察院调查后发现,在该网络平台经营“某某画坊”的瞿某某,发布、销售侮辱、诋毁革命先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上述贴画分别有6种规格、尺寸,剩余库存数量巨大。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该贴画贬损“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舍身堵枪眼”的光辉形象,亵渎了董存瑞、黄继光烈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有损英烈名誉;通过网络传播和销售,造成进一步扩散,不仅侮辱、诋毁革命先烈,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瞿某某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和销售否定英烈崇高革命气节和伟大爱国精神的贴画,该行为是对英雄烈士的诋毁和亵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应当认定为侵害英烈名誉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了解,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刊登诉前公告的同时,征求烈士董存瑞近亲属(黄继光已无近亲属)的意见,烈士近亲属声明不提起民事诉讼,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英烈名誉。
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案件正在审理中。(完)
本文转载自中国新闻网,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如有对您造成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