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施胜民
4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收到大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的信息反馈,令办案人员想不到的是,一次不到一个小时的警示宣讲后,已有22人主动向组织说明违规违纪问题。
今年以来,大连市纪委监委探索推行案件主办人员到案发单位做剖析报告制度,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查办情况,走进案发单位开展个案剖析警示宣讲。
前不久,曾参与查处供销系统系列腐败案的市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朱阿男,来到大连市供销合作社,从办案人员角度,向全市供销系统党员干部介绍案件查办情况、总结教训与启示、提出意见建议。大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以此为契机,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这次宣讲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不小的震动,引发了大家深刻反思,可以说警示震慑作用显著。”大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陈祥立表示,不同于请其他人做宣讲,办案人这个特殊身份,就让党员干部有一种神秘感和敬畏感,由他们讲述我们身边的案例,还原腐败分子的堕落轨迹,很有说服力。
警示宣讲不仅是一次廉政教育,更是一次政治宣讲。为做好宣讲工作,大连市纪委监委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案件主办人作为宣讲员。并发挥办案组集体智慧,全面梳理案件情况,针对案发单位实际,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剖析案件反映出来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剖析报告,形成宣讲材料。
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大连市纪委监委明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窝案串案及同一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单位和领域等典型案件,案件主办人都要做剖析警示宣讲。在做宣讲前,做好与案发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工作,全面科学精准把脉问题,对症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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